滁州碧湖云溪项目年度秩序维护和环境清洁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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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碧湖云溪项目年度秩序维护和环境清洁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滁州碧湖云溪项目2025-2026年度秩序维护和环境清洁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2-19

滁州碧湖云溪项目2025-2026年度秩序维护和环境清洁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碧湖云溪项目2025-2026年度秩序维护和环境清洁服务

项目编号:AHZJ-#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9日9:30(北京时间)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略)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佰##万零#仟#佰##元整(小写:¥#.00)

公示期: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人:童超,联系电话: /632-820。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皖投 (略)

地 址: 3楼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27号

联系人:李敬斌、童超

电 话:/632、820、#

四、监督机构

1.安徽 (略) (略) 招标招标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

邮 箱:,

2.纪检监督信息:安徽皖投 (略) 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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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滁州
滁州碧湖云溪项目2025-2026年度秩序维护和环境清洁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2-19

滁州碧湖云溪项目2025-2026年度秩序维护和环境清洁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碧湖云溪项目2025-2026年度秩序维护和环境清洁服务

项目编号:AHZJ-#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9日9:30(北京时间)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略)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佰##万零#仟#佰##元整(小写:¥#.00)

公示期: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人:童超,联系电话: /632-820。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皖投 (略)

地 址: 3楼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27号

联系人:李敬斌、童超

电 话:/632、820、#

四、监督机构

1.安徽 (略) (略) 招标招标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

邮 箱:,

2.纪检监督信息:安徽皖投 (略) 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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