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批生产技术专业输配电线路群众护线等2个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2024年第二批生产技术专业输配电线路群众护线等2个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略) (略) 2024年第二批生产技术专业 (略) 群众护线等2个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G#7)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9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23
(略) (略) 2024年第二批生产技术专业 (略) 群众护线等2个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CG#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中标人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略) 群众护线 | 202 (略) (略) 群众护线 | 1 | (略) | 0.#万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2 | (略) 群众护线 | 202 (略) (略) 群众护线 | 2 | 沈阳 (略) | 0.#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服务单位)提出异议。异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异议书必须当面递交或发送扫描件至异议受理邮箱。
(3)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异议或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附后):
1)异议提出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6)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已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盖邮戳日期为准);
5)已 (略) 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
8)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异议受理机构: (略) 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邮箱:gczb.*@*ttp://**
异议受理地址: (略) (略) (略) 6号D座(原电力一号楼)
异议受理电话:#转2转2
三、监督投诉
供应商提出异议后,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或者发现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或存在廉洁问题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在收到异议答复后15个工作日内或异议提出后20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监督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略) 供应链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79-#
五、其他公示内容
部分标包招标失败,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失败原因 |
1 | 生产特种车辆租赁 | 2-1 | (略) 2025-2026年生产特种车辆租赁 |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 |
项目负责人(签名):
(略) 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2024-12-19
(略) (略) 2024年第二批生产技术专业 (略) 群众护线等2个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G#7)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9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23
(略) (略) 2024年第二批生产技术专业 (略) 群众护线等2个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CG#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中标人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略) 群众护线 | 202 (略) (略) 群众护线 | 1 | (略) | 0.#万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2 | (略) 群众护线 | 202 (略) (略) 群众护线 | 2 | 沈阳 (略) | 0.#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服务单位)提出异议。异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异议书必须当面递交或发送扫描件至异议受理邮箱。
(3)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异议或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附后):
1)异议提出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6)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已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盖邮戳日期为准);
5)已 (略) 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
8)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异议受理机构: (略) 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邮箱:gczb.*@*ttp://**
异议受理地址: (略) (略) (略) 6号D座(原电力一号楼)
异议受理电话:#转2转2
三、监督投诉
供应商提出异议后,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或者发现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或存在廉洁问题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在收到异议答复后15个工作日内或异议提出后20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监督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略) 供应链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79-#
五、其他公示内容
部分标包招标失败,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失败原因 |
1 | 生产特种车辆租赁 | 2-1 | (略) 2025-2026年生产特种车辆租赁 |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 |
项目负责人(签名):
(略) 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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