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71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 (略)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5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新安政采磋商新(2024)0043-1号-1新安县 (略) 2024年中央财政防灾救灾补助资金项目孟津县 (略) (略) 孟津县城关镇#字口东100米#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孟津县 (略)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小庄、付宇鹏、王莉伟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现金或转账),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 |
收费金额:#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将通过“ (略) (略) ”向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 (略) (略) 后自行打印。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 (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 (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 (略) |
地址:新安县 (略) 农业大厦六楼 |
联系人:付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
联系人:尚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71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 (略)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5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新安政采磋商新(2024)0043-1号-1新安县 (略) 2024年中央财政防灾救灾补助资金项目孟津县 (略) (略) 孟津县城关镇#字口东100米#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孟津县 (略)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小庄、付宇鹏、王莉伟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现金或转账),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 |
收费金额:#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将通过“ (略) (略) ”向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 (略) (略) 后自行打印。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 (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 (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 (略) |
地址:新安县 (略) 农业大厦六楼 |
联系人:付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
联系人:尚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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