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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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略)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2-19 15:37:16

(略)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呈报单位申报的农民高级农艺师职称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枣农字〔2024〕13号)和《关于印发< (略) 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9〕62号)要求,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21人评审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请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异议期结束后,请务必于2024年12月26日前,将公示情况 (略) (略)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通讯地址: (略) (略) 人事科( (略) 601号)

联系电话:(略) 邮箱:*@*63.com

邮政编码:(略)

附件:2024年度农民高级农艺师资格公示人员名单(21人)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略)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2-19 15:37:16

(略)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呈报单位申报的农民高级农艺师职称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枣农字〔2024〕13号)和《关于印发< (略) 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9〕62号)要求,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21人评审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请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异议期结束后,请务必于2024年12月26日前,将公示情况 (略) (略)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通讯地址: (略) (略) 人事科( (略) 601号)

联系电话:(略) 邮箱:*@*63.com

邮政编码:(略)

附件:2024年度农民高级农艺师资格公示人员名单(21人)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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