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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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结果公告

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ZJT*

二、项目名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排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1

萧县海燕修配厂

(略) 萧县龙 (略) (略) 南

2

萧县小拇指汽车维修店

萧县龙 (略) 中段

3

萧县亮点汽车装潢服务部

(略) 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虎山*号37-124号

4

萧县精工汽车修理厂

萧县龙城 (略) 中海油加油站南50米

5

萧县旺达汽车修理厂

(略) 安徽省萧县龙 (略) 南段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8.63分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入围费率

1

萧县海燕修配厂

本次征集目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使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45%;

材料管理费率:5%

2

萧县小拇指汽车维修店

本次征集目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使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45%;

材料管理费率:5%

3

萧县亮点汽车装潢服务部

本次征集目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使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45%;

材料管理费率:5%

4

萧县精工汽车修理厂

本次征集目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使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53%;

材料管理费率:7.5%

5

萧县旺达汽车修理厂

本次征集目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使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49%;

材料管理费率:8%

六、评审专家名单:陈新(组长)、李红梅、蔡旭、王艳、李杰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元,由入围供应商共同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法正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海润凤鸣园,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略) (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 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5楼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 (略)

地 址:萧县凤鸣园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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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ZJT*

二、项目名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排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1

萧县海燕修配厂

(略) 萧县龙 (略) (略) 南

2

萧县小拇指汽车维修店

萧县龙 (略) 中段

3

萧县亮点汽车装潢服务部

(略) 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虎山*号37-124号

4

萧县精工汽车修理厂

萧县龙城 (略) 中海油加油站南50米

5

萧县旺达汽车修理厂

(略) 安徽省萧县龙 (略) 南段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8.63分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入围费率

1

萧县海燕修配厂

本次征集目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使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45%;

材料管理费率:5%

2

萧县小拇指汽车维修店

本次征集目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使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45%;

材料管理费率:5%

3

萧县亮点汽车装潢服务部

本次征集目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使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45%;

材料管理费率:5%

4

萧县精工汽车修理厂

本次征集目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使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53%;

材料管理费率:7.5%

5

萧县旺达汽车修理厂

本次征集目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使用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49%;

材料管理费率:8%

六、评审专家名单:陈新(组长)、李红梅、蔡旭、王艳、李杰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元,由入围供应商共同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法正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海润凤鸣园,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略) (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 称: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5楼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 (略)

地 址:萧县凤鸣园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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