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规划局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结果公告
平定县规划局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CCS(略)
二、项目名称:平定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略) | (略) (略) 龙城大街107号中国冶 (略) 三局科研楼19-21层 | 报价:(略)(元) | 99.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定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 平定县 (略) 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 2024年度全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是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的遥感监测成果,通过实地调查,掌握2024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 严格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化产品数据》CH/T1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范的要求进行实施,确保成果数据的真实准确,制作平定县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并及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国家自然资源部反馈的追踪图斑,调查更新相关数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 项目各项工作要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化产品数据》CH/T1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实施。 项目完成后,凡涉及该项目成果使用的相关技术,供应商应提供无偿的技术支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红清,姚旭跃,蒋易蓉(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定县 (略) (平 (略) )
地 址:东大街33号
联系方式:035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平定县 (略) 办公大楼五楼507
联系方式:035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凯悦
电 话:0353-(略)
1
附件信息:
397.4K
一、项目编号:(略)CCS(略)
二、项目名称:平定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略) | (略) (略) 龙城大街107号中国冶 (略) 三局科研楼19-21层 | 报价:(略)(元) | 99.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定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 | 平定县 (略) 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 2024年度全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是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的遥感监测成果,通过实地调查,掌握2024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 严格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化产品数据》CH/T1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范的要求进行实施,确保成果数据的真实准确,制作平定县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并及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国家自然资源部反馈的追踪图斑,调查更新相关数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 项目各项工作要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化产品数据》CH/T1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实施。 项目完成后,凡涉及该项目成果使用的相关技术,供应商应提供无偿的技术支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红清,姚旭跃,蒋易蓉(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定县 (略) (平 (略) )
地 址:东大街33号
联系方式:035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平定县 (略) 办公大楼五楼507
联系方式:035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凯悦
电 话:035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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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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