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山东省公安厅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公安 (略) 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公安厅机关 | ||
(略) 域 | 山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18: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佰言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1-#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公安厅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null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6636号8楼8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3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 (略) 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包:开标时间变更:由2024-12-27 09:00变更为2025-01-06 09:00
1包合同要求:付款方式描述原内容:节能改造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能源费用托管期,以年为计算周期,每年分别签订支付合同,按季度付款:每季度中标人交付发票且采购人财政资金下达到位、具备支付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年度托管费金额的25%。因国家政策进行的能源单价调整,在年度托管期结束后,采购人和中标人依据合同对当期(年度)托管费用进行差补、结算。->变更为:节能改造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能源费用托管期,以年为计算周期,每年分别签订支付合同,每个合同期内分4期支付,于每期末的最后10天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年度托管费金额的25%。因国家政策进行的能源单价调整,在年度托管期结束后,采购人和中标人依据合同对当期(年度)托管费用进行差补、结算,自调整当天之日起,由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支付方式、时间、期限。
1包项目基本情况中将“注: (略) 185号自来水、电力供应范围包含部分 (略) 域,其 (略) 用电约占总电量的89%, (略) 用水约占总用水量的74%。由于水电尚未分户,中标人代理交费时需支付全部户表费用, (略) 域水费、电费由中标人根据计量数据单独收取。”调整至项目概况最后一段。;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山东省公安厅机关
地 址: (略) (略) 185号
联系方式: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636号8楼805室
联系方式:053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芦熹
电 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公安 (略) 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公安厅机关 | ||
(略) 域 | 山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18: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佰言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1-#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公安厅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null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6636号8楼8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3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 (略) 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包:开标时间变更:由2024-12-27 09:00变更为2025-01-06 09:00
1包合同要求:付款方式描述原内容:节能改造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能源费用托管期,以年为计算周期,每年分别签订支付合同,按季度付款:每季度中标人交付发票且采购人财政资金下达到位、具备支付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年度托管费金额的25%。因国家政策进行的能源单价调整,在年度托管期结束后,采购人和中标人依据合同对当期(年度)托管费用进行差补、结算。->变更为:节能改造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能源费用托管期,以年为计算周期,每年分别签订支付合同,每个合同期内分4期支付,于每期末的最后10天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年度托管费金额的25%。因国家政策进行的能源单价调整,在年度托管期结束后,采购人和中标人依据合同对当期(年度)托管费用进行差补、结算,自调整当天之日起,由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支付方式、时间、期限。
1包项目基本情况中将“注: (略) 185号自来水、电力供应范围包含部分 (略) 域,其 (略) 用电约占总电量的89%, (略) 用水约占总用水量的74%。由于水电尚未分户,中标人代理交费时需支付全部户表费用, (略) 域水费、电费由中标人根据计量数据单独收取。”调整至项目概况最后一段。;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山东省公安厅机关
地 址: (略) (略) 185号
联系方式: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636号8楼805室
联系方式:053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芦熹
电 话:#
招标
|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