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2号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1152平方米
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2号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1152平方米
乡镇(街道) | 东山街道 | 村(社区) | (略)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2-05 |
是否续租 | 是 | ||
资产类型 | 厂房 | ||
交易面积 | 1152.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略) (略) 152号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1152平方米 | ||
项目位置 | (略) (略) 东山街道 (略) | ||
项目四至 | 东至天元城:南至天泰花园:西至江宁技校:北 (略) :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1、地址、面积、用途;2、房屋现状:现租赁房屋被占有使用,综合办公经营非空房。补充说明:1、投标人需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2、出租标的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无消防证,如投标人因此不能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风险自担;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上述恶意竞标者,不得再次参加 (略) 其他所有的投标项目。5、出租标的房屋上一次租赁关系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如原承租人到期后不配合迁出,出租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事宜。但是在投标人竞标成功并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则需承担不能正常交付使用的风险,投标人只能在原承租人迁出后使用受让标的。6、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7、标的租赁期限两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8、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出租人将以公开招租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9、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房屋现场勘验,了解房屋结构和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主体均视为认可该房屋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10、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与他人合作、联营等。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11、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向出租人缴纳中标价格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返还,如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 ||
项目审查表 | 审查表1.jpg 审查表2.jpg 审查表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2024股民代表意见.jpg |
所有权人 | (略) (略) 东山街道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南京南 (略)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略) (略) 152号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1152平方米 | ||
交易面积 | 1152.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南京南 (略) | ||
成交日期 | 2024-12-19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略) 东山街道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潘华良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乡镇(街道) | 东山街道 | 村(社区) | (略)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2-05 |
是否续租 | 是 | ||
资产类型 | 厂房 | ||
交易面积 | 1152.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略) (略) 152号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1152平方米 | ||
项目位置 | (略) (略) 东山街道 (略) | ||
项目四至 | 东至天元城:南至天泰花园:西至江宁技校:北 (略) :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1、地址、面积、用途;2、房屋现状:现租赁房屋被占有使用,综合办公经营非空房。补充说明:1、投标人需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2、出租标的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无消防证,如投标人因此不能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风险自担;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上述恶意竞标者,不得再次参加 (略) 其他所有的投标项目。5、出租标的房屋上一次租赁关系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如原承租人到期后不配合迁出,出租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事宜。但是在投标人竞标成功并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则需承担不能正常交付使用的风险,投标人只能在原承租人迁出后使用受让标的。6、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7、标的租赁期限两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8、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出租人将以公开招租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9、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房屋现场勘验,了解房屋结构和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主体均视为认可该房屋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10、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与他人合作、联营等。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11、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向出租人缴纳中标价格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返还,如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 ||
项目审查表 | 审查表1.jpg 审查表2.jpg 审查表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2024股民代表意见.jpg |
所有权人 | (略) (略) 东山街道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南京南 (略)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略) (略) 152号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1152平方米 | ||
交易面积 | 1152.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南京南 (略) | ||
成交日期 | 2024-12-19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略) (略) 东山街道 (略) 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潘华良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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