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北财采〔2024〕77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北财采〔2024〕77号
一、项目编号:N*2
二、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采购更换食堂设施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捷鑫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9号17栋1单元10层3号
被投诉人1: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
地 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龙 (略) 2号
被投诉人2:四川聚丰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50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四川聚丰达 (略) 于2024年11月21日就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采购更换食堂设施设备项目[采购编号N*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2月9日向本机关进行了投诉。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未明确指明采用哪项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推荐行业标准或强制性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并且将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了加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投诉事项2:评分细则及标准存在不合理的评审标准来限制供应商,主观分过多。
投诉人主张:请求修改参数和标准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的地方,请求更改评标细则及标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我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北川羌族自 (略)
2024年12月20日
一、项目编号:N*2
二、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采购更换食堂设施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捷鑫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9号17栋1单元10层3号
被投诉人1: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
地 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龙 (略) 2号
被投诉人2:四川聚丰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50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四川聚丰达 (略) 于2024年11月21日就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采购更换食堂设施设备项目[采购编号N*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2月9日向本机关进行了投诉。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未明确指明采用哪项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推荐行业标准或强制性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并且将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了加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投诉事项2:评分细则及标准存在不合理的评审标准来限制供应商,主观分过多。
投诉人主张:请求修改参数和标准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的地方,请求更改评标细则及标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我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北川羌族自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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