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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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20 10:31:54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2-23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 2024-12-20 10:31:54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10-#-04-01-#

投资项目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评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总得分

排名

(主) (略) (广州) (略) (成) (略)

96.65

1

(主) (略) (略) (成)核工业赣州工程 (略) (成)上海联 (略) (略)

82.31

2

(主)福建省东 (略) (成) (略)

65.68

3

其余详见评标报告。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 (略) (广州) (略) (成) (略)

投标报价

下浮率0.788%

质量承诺

(1)勘察测绘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要求: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施工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18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负责人:钟发舟

设计负责人:彭 鹏

勘察负责人:曹俊秀

资质资格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粤#6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

勘察负责人证书编号:AY#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主) (略) (略) (成)核工业赣州工程 (略) (成)上海联 (略) (略)

投标报价

下浮率0.613%

质量承诺

(1)勘察测绘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要求: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施工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18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负责人:师佳丽

设计负责人:刘岫岭

勘察负责人:孙志华

资质资格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沪 #7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

勘察负责人证书编号:AY#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主)福建省东 (略) (成) (略)

投标报价

下浮率0.522%

质量承诺

(1)勘察测绘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要求: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施工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18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负责人:项高洪

设计负责人:郑恒

勘察负责人:张凯

资质资格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闽#5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

勘察负责人证书编号:#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紫金县住房和 (略)

联系地址

紫金县永安大道北45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紫金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

0762-#

联系地址

紫金县永安大道北45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福建省东 (略) .zip
(已压缩) (略) (略) .zip
(略) (广州) (略) .zip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20 10:31:54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2-23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 2024-12-20 10:31:54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10-#-04-01-#

投资项目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紫金县挑檐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评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总得分

排名

(主) (略) (广州) (略) (成) (略)

96.65

1

(主) (略) (略) (成)核工业赣州工程 (略) (成)上海联 (略) (略)

82.31

2

(主)福建省东 (略) (成) (略)

65.68

3

其余详见评标报告。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 (略) (广州) (略) (成) (略)

投标报价

下浮率0.788%

质量承诺

(1)勘察测绘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要求: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施工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18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负责人:钟发舟

设计负责人:彭 鹏

勘察负责人:曹俊秀

资质资格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粤#6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

勘察负责人证书编号:AY#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主) (略) (略) (成)核工业赣州工程 (略) (成)上海联 (略) (略)

投标报价

下浮率0.613%

质量承诺

(1)勘察测绘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要求: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施工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18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负责人:师佳丽

设计负责人:刘岫岭

勘察负责人:孙志华

资质资格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沪 #7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

勘察负责人证书编号:AY#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主)福建省东 (略) (成) (略)

投标报价

下浮率0.522%

质量承诺

(1)勘察测绘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要求: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施工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18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负责人:项高洪

设计负责人:郑恒

勘察负责人:张凯

资质资格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闽#5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

勘察负责人证书编号:#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紫金县住房和 (略)

联系地址

紫金县永安大道北45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紫金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

0762-#

联系地址

紫金县永安大道北45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福建省东 (略) .zip
(已压缩) (略) (略)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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