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三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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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三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略)重1

二、项目名称:五 (略)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三包(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28号研发楼C楼201~212室

中标金额:105.(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5.(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9.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碳纤维骨科手术床,关节镜动力刨削系统,关节镜等离子射频消融系统,高频手术设备(低温手术系统)

品牌(如有):华锡尔、维尔康、维尔康、心镜云影

规格型号:HE-608-P、APS1001、(略)、Gemini

数量:2台、1套、1套、1套

单价:(略)、(略)、(略)、(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兴响(组长)、王婷、苏权勇、胡中友、周玉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略)万(略)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 (略)

地址:五 (略) 12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望湖街道街庐州大道188号银杏 (略) 15幢202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翔(采购人)、董云鹏(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略)(采购人)、(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投标响应表

3.分项报价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一、项目编号:BB2024(略)重1

二、项目名称:五 (略)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三包(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28号研发楼C楼201~212室

中标金额:105.(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5.(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9.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碳纤维骨科手术床,关节镜动力刨削系统,关节镜等离子射频消融系统,高频手术设备(低温手术系统)

品牌(如有):华锡尔、维尔康、维尔康、心镜云影

规格型号:HE-608-P、APS1001、(略)、Gemini

数量:2台、1套、1套、1套

单价:(略)、(略)、(略)、(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兴响(组长)、王婷、苏权勇、胡中友、周玉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略)万(略)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 (略)

地址:五 (略) 12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望湖街道街庐州大道188号银杏 (略) 15幢202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翔(采购人)、董云鹏(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略)(采购人)、(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投标响应表

3.分项报价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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