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结果公告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结果公告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1310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包别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01 | 安徽 (略) | (略) (略) (略) 118号 | * |
02 | 安徽 (略) | (略)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2.5产业园第16层1601-1608室 | * |
03 | (略) | (略) 怀远县经 (略) (略) 场20号楼153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包别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01 | 术中超声 | 开立 | P50 Exp | 1 | * |
02 | 良性位置性阵发性眩晕诊疗系统 | 斯睿美 | SRM-IV | 1 | * |
03 | 心肺复苏机 | 烟台万利 | PIH-03 | 4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春华、王玉宝、张树强、赵林斌、褚亮(01包采购人代表)、李有中(02包采购人代表)、许超(03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4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1包:*;02包:*;03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 (略) 、 (略) 、 (略) (http://**)”等媒介上发布;
2.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子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 (略) 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3.本项目01包中标供应商总得分77.33分;02包中标供应商总得分88分;03包中标供应商总得分82.98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633 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蕾
电 话:*
附件信息: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1310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包别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01 | 安徽 (略) | (略) (略) (略) 118号 | * |
02 | 安徽 (略) | (略)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2.5产业园第16层1601-1608室 | * |
03 | (略) | (略) 怀远县经 (略) (略) 场20号楼153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包别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01 | 术中超声 | 开立 | P50 Exp | 1 | * |
02 | 良性位置性阵发性眩晕诊疗系统 | 斯睿美 | SRM-IV | 1 | * |
03 | 心肺复苏机 | 烟台万利 | PIH-03 | 4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春华、王玉宝、张树强、赵林斌、褚亮(01包采购人代表)、李有中(02包采购人代表)、许超(03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4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1包:*;02包:*;03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 (略) 、 (略) 、 (略) (http://**)”等媒介上发布;
2.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子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 (略) 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3.本项目01包中标供应商总得分77.33分;02包中标供应商总得分88分;03包中标供应商总得分82.98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633 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蕾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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