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研究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研究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研究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更新实施方案研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德华建(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88 (略) 18号楼2层202-246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更新实施方案研究 服务范围: (略) 发展现状、条件和机遇进行分析, (略) 更新发展 (略) 进行研判, (略) 场供求关系、住房发展等内容进行研究,选取1-2个具有代表性和迫切更 (略) 片区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分析,对 (略) 内的 (略) 进行功能优化与居住环境提升,对 (略) 实施业态调整与活力重塑, (略) 系统进行完善与升级。全面开展整体更新方案的包装策划、详细谋划具备实施可行性项目以及资金平衡分析等专题研究。 服务要求:形成《 (略) 更新实施方案》报告(内容包括但不 (略) 整体更新策划方案、城市 (略) 项目谋划方案、城市 (略) 资金平衡分析方案等)。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整。报告内容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 (略) 清晰、文字精炼、数据准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相关工作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功义、王命尚、周子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9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建设大厦26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科长、吕工
电 话:0564-#、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信息:
六安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研究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更新实施方案研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德华建(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88 (略) 18号楼2层202-246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更新实施方案研究 服务范围: (略) 发展现状、条件和机遇进行分析, (略) 更新发展 (略) 进行研判, (略) 场供求关系、住房发展等内容进行研究,选取1-2个具有代表性和迫切更 (略) 片区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分析,对 (略) 内的 (略) 进行功能优化与居住环境提升,对 (略) 实施业态调整与活力重塑, (略) 系统进行完善与升级。全面开展整体更新方案的包装策划、详细谋划具备实施可行性项目以及资金平衡分析等专题研究。 服务要求:形成《 (略) 更新实施方案》报告(内容包括但不 (略) 整体更新策划方案、城市 (略) 项目谋划方案、城市 (略) 资金平衡分析方案等)。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整。报告内容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 (略) 清晰、文字精炼、数据准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相关工作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功义、王命尚、周子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9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建设大厦26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科长、吕工
电 话:0564-#、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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