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洋镇林长制“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湖洋镇林长制“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洋镇林长制“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1:1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志勇(业主代表)、曾德基、余恩林 | ||
总成交金额 | ¥1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诚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8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章先生 0595-* |
一、项目编号:CXYC*(招标文件编号:CXYC*)
二、项目名称:湖洋镇林长制“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永 (略)
供应商地址:永春县桃 (略) 227号
中标(成交)金额:1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永 (略) | 湖洋镇林长制“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项目采购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勇(业主代表)、曾德基、余恩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标准如下:*元以下1.5%;100-*元 1.1%,不足*仟元的按*仟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相关费用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 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账 号 | ** |
户 名 | (略) (略) |
注:供应商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诚信 (略)
地 址: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86号
联系方式:章先生 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 059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洋镇林长制“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1:1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志勇(业主代表)、曾德基、余恩林 | ||
总成交金额 | ¥1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诚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8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章先生 0595-* |
一、项目编号:CXYC*(招标文件编号:CXYC*)
二、项目名称:湖洋镇林长制“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永 (略)
供应商地址:永春县桃 (略) 227号
中标(成交)金额:1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永 (略) | 湖洋镇林长制“一公园一标准一品牌”项目采购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勇(业主代表)、曾德基、余恩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标准如下:*元以下1.5%;100-*元 1.1%,不足*仟元的按*仟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相关费用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 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账 号 | ** |
户 名 | (略) (略) |
注:供应商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诚信 (略)
地 址: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86号
联系方式:章先生 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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