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南新区民兴路、南环线辅道、兴漴路等道路林地恢复报批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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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城南新区民兴路、南环线辅道、兴漴路等道路林地恢复报批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五河县城南新区民兴路、南环线辅道、兴漴路等道路林地恢复报批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2-20

安徽省 (略) 受五 (略) 委托,就五河县 (略) (略) 、南环线辅道、 (略) (略) 林地恢复报批服务采购(项目编号:*-055)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9日15时00分,在 10楼会议室公开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东林生 (略)

投标报价:*.00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 (略)

投标报价:*.00 元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2日

投标单位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安徽省 (略) 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招标人:五 (略)

地址: 12楼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址: 10号楼102-202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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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五河县
五河县城南新区民兴路、南环线辅道、兴漴路等道路林地恢复报批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2-20

安徽省 (略) 受五 (略) 委托,就五河县 (略) (略) 、南环线辅道、 (略) (略) 林地恢复报批服务采购(项目编号:*-055)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9日15时00分,在 10楼会议室公开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东林生 (略)

投标报价:*.00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 (略)

投标报价:*.00 元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2日

投标单位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安徽省 (略) 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招标人:五 (略)

地址: 12楼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址: 10号楼102-202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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