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庐江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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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庐江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ZXCGFW10A(略)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庐江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井岗镇商业 (略) 10幢206室

中标(成交)金额:(略)(略)万零(略)仟(略)佰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5年庐江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代理机构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代理机构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至安徽 (略) ( (略) 庐江县东顾山 (略) 125号)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 (略)

地 址:庐江县庐 (略) 1111 号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55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东顾山 (略) 125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551-(略)


庐 (略)

2024年12月20日

一、项目编号:2024ZXCGFW10A(略)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庐江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井岗镇商业 (略) 10幢206室

中标(成交)金额:(略)(略)万零(略)仟(略)佰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5年庐江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代理机构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代理机构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至安徽 (略) ( (略) 庐江县东顾山 (略) 125号)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 (略)

地 址:庐江县庐 (略) 1111 号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55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东顾山 (略) 125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551-(略)


庐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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