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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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101

二、项目名称:芜湖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服务范围:芜湖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提交送审稿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招兴、陈玉梅、刘祥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成交单位业绩:

8.2.1 苏州 (略) 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8.2.2 淮安经济技 (略) 规划环境影响 (略) 域评估服务项目;

8.2.3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环 (略) 域评估服务项目;

8.2.4 江宁经济技 (略) 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

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略) 科创中心4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101

二、项目名称:芜湖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服务范围:芜湖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提交送审稿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招兴、陈玉梅、刘祥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成交单位业绩:

8.2.1 苏州 (略) 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8.2.2 淮安经济技 (略) 规划环境影响 (略) 域评估服务项目;

8.2.3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环 (略) 域评估服务项目;

8.2.4 江宁经济技 (略) 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

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略) 科创中心4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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