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实验学校消防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京师实验学校消防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J3461
二、项目名称:京师实验学校消防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欣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博隆商务心906室
成交金额:(略)元(含暂列金(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元(含暂列金(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京师实验学校消防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京师实验学校消防维修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郁道彬 证书信息: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皖(略)4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亚(组长)、单丽丽、成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35号政务服务心楼12楼
联系人:成刚
联系方式: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略) 1757号投资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人:任福军(项目负责人)、沈庆吉
联系方式:055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刚(采购人代表)、任福军(项目负责人)、沈庆吉
电 话:0552-(略)、0552-(略)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企业声明函
0天7时47分0秒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J3461
二、项目名称:京师实验学校消防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欣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博隆商务心906室
成交金额:(略)元(含暂列金(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元(含暂列金(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京师实验学校消防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京师实验学校消防维修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郁道彬 证书信息: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皖(略)4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亚(组长)、单丽丽、成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35号政务服务心楼12楼
联系人:成刚
联系方式: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略) 1757号投资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人:任福军(项目负责人)、沈庆吉
联系方式:055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刚(采购人代表)、任福军(项目负责人)、沈庆吉
电 话:0552-(略)、0552-(略)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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