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天津龙源2024年第二批汉沽风电场维斯塔斯风机备件项目询价采购-采购结果
龙源电力天津龙源2024年第二批汉沽风电场维斯塔斯风机备件项目询价采购-采购结果
一、成交供应商: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 2024-12-20 至 2024-12-23
三、采购人: 龙源(天津 (略) ) (略)
四、采购机构: 国诚 (略)
五、监督:
采购机构负责受理采购异议;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采购投诉。
异议接收单位:国诚 (略) | 联系电话:010-# |
邮 箱:*@*eic.com |
投诉接收单位:龙 (略) (略) | 联系电话:010-# |
邮 箱:*@*ttp://** |
六、异议
潜在报价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有效异议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异议提出人应是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是本项目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
3.异议人真实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 (略) 注册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明确异议项目的采购单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机构、采购人;
5.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投诉
异议提出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或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 (略)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起投诉。
(一)、有效投诉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
2.对采购结果提起投诉前已依法依规进行异议;
3.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
4.在投诉受理的有效期限内;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国 (略) (略) 的纪检监察机构或信 (略) 理。
(二)、投诉书应包括的内容:
1.采购编号、项目名称、被投诉人名称;
2.投诉人的名称、授权代表(如需)、授权委托书(如需)及联系方式;
3.应附提出异议的答复情况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4.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及主张;
5.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6.外文投诉材料(如有)的中文译本;
7.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投诉的,视为无效,将不予受理。
九、针对恶意投诉,将按照国 (略) 失信管理有关规 (略) 理: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其他恶意投诉情形。
公告机构:国诚 (略)
公告日期:2024-12-20 17:12:06
一、成交供应商: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 2024-12-20 至 2024-12-23
三、采购人: 龙源(天津 (略) ) (略)
四、采购机构: 国诚 (略)
五、监督:
采购机构负责受理采购异议;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采购投诉。
异议接收单位:国诚 (略) | 联系电话:010-# |
邮 箱:*@*eic.com |
投诉接收单位:龙 (略) (略) | 联系电话:010-# |
邮 箱:*@*ttp://** |
六、异议
潜在报价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有效异议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异议提出人应是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是本项目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提出;
3.异议人真实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 (略) 注册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明确异议项目的采购单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机构、采购人;
5.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投诉
异议提出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或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 (略)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起投诉。
(一)、有效投诉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
2.对采购结果提起投诉前已依法依规进行异议;
3.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
4.在投诉受理的有效期限内;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国 (略) (略) 的纪检监察机构或信 (略) 理。
(二)、投诉书应包括的内容:
1.采购编号、项目名称、被投诉人名称;
2.投诉人的名称、授权代表(如需)、授权委托书(如需)及联系方式;
3.应附提出异议的答复情况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4.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及主张;
5.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6.外文投诉材料(如有)的中文译本;
7.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投诉的,视为无效,将不予受理。
九、针对恶意投诉,将按照国 (略) 失信管理有关规 (略) 理: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其他恶意投诉情形。
公告机构:国诚 (略)
公告日期:2024-12-20 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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