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外环北路目运营期道路维修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外环北路目运营期道路维修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 (略) 目 (略) 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 (略) 目 (略) 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略)-210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安 (略) 目 (略) 维修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城建 (略)
投标报价:(略).76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白泽湖乡芭茅村和平组石塘湖9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陈铁男、汤续
联系电话:0551-(略)/9、(略)
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17:3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略) 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略) 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张怀远,0551-(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在中国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 (略) (http://**)、 (略) (http://**)、网站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安徽 (略)
安徽 (略) (略)
2024年12月20日
安 (略) 目 (略) 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 (略) 目 (略) 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略)-210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安 (略) 目 (略) 维修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城建 (略)
投标报价:(略).76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白泽湖乡芭茅村和平组石塘湖9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陈铁男、汤续
联系电话:0551-(略)/9、(略)
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3日17:3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略) 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略) 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张怀远,0551-(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在中国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 (略) (http://**)、 (略) (http://**)、网站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安徽 (略)
安徽 (略)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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