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成交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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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成交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略)-SWGS-C2024-000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众诚 (略) (略)81H (略) (略) (略) 190号北侧 93(均分制) (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度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服务范围:2024年度预计全县编制8个批次

服务要求:根据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点,编制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在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和相关单位审核后,协助采购人开展组卷报批相关工作,并逐级上报各级自然资源和各级人民政府审核,报有批准权的自然资源部门和政府部门审批。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划编制,数据整理分析:拆旧建新地块数据整理分析,编制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材料。

(2)配合采购人逐级组卷上报、审查,直至获得方案批复。

(3)批复后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及时完成在线备案工作。

(4)其他:根据报批需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获上级部门批准并完成系统备案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菲菲、陈怡、葛海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规定标准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金湖县自然资 (略) 本级

单位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051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四维 (略)

单位地址:金湖 (略) 利达大厦三单元407室

联系人:陈建京

联系电话:051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京

电话:0517-(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略)-SWGS-C2024-000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众诚 (略) (略)81H (略) (略) (略) 190号北侧 93(均分制) (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度金湖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服务范围:2024年度预计全县编制8个批次

服务要求:根据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点,编制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在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和相关单位审核后,协助采购人开展组卷报批相关工作,并逐级上报各级自然资源和各级人民政府审核,报有批准权的自然资源部门和政府部门审批。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划编制,数据整理分析:拆旧建新地块数据整理分析,编制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材料。

(2)配合采购人逐级组卷上报、审查,直至获得方案批复。

(3)批复后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及时完成在线备案工作。

(4)其他:根据报批需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获上级部门批准并完成系统备案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菲菲、陈怡、葛海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规定标准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金湖县自然资 (略) 本级

单位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051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四维 (略)

单位地址:金湖 (略) 利达大厦三单元407室

联系人:陈建京

联系电话:051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京

电话:0517-(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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