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地面供水系统改造钢丝网聚乙烯复合管日常采购二次发询中标公告
长平地面供水系统改造钢丝网聚乙烯复合管日常采购二次发询中标公告
询价单号 | RA(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5 21:04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16 21:04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略) 聚(略)烯复合管 | DN110 | 360 | 米 | 2024-12-19 | 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 ||
(略) 聚(略)烯复合管 | DN160 | 800 | 米 | 2024-12-19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长平矿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 所报价格应报价为含税、含运费及装卸货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3%,即包到价。2.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生产厂家,若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此栏。
(二)资质要求: 1.请提供(上传)营业执照等专业资质要求 。
(三)售后服务:出卖人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送至我公司指定地点起18个月或投入使用后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买受人于36个月内分期支付出卖人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6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五)运输方式:汽运到货至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不接受自提。
(六)交货要求:1、交货地点: (略) 高平长平矿。
(七)交货时间:2024年12月19日到货。
(八)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
(九)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须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诺书》(详见发询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中选方案:1、整包中选,应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无漏项,否则按项中选;
(十一)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略) 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 (略) 业务12-36 个月; 8.供应商主动放弃中选资格一年内累计两次, (略) 业务6-12个月; 9.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略) 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二)金鼎公司监督电话0356-(略),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十三)合同签订主体:晋城 (略) 。
(十四)其他要求:无。
该批次材料要求国标材料,全新未使用。材料到货需含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略)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一次询单号:RA(略)
询价单号 | RA(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5 21:04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16 21:04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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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聚(略)烯复合管 | DN110 | 360 | 米 | 2024-12-19 | 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 ||
(略) 聚(略)烯复合管 | DN160 | 800 | 米 | 2024-12-19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长平矿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 所报价格应报价为含税、含运费及装卸货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3%,即包到价。2.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生产厂家,若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此栏。
(二)资质要求: 1.请提供(上传)营业执照等专业资质要求 。
(三)售后服务:出卖人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送至我公司指定地点起18个月或投入使用后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买受人于36个月内分期支付出卖人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6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五)运输方式:汽运到货至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不接受自提。
(六)交货要求:1、交货地点: (略) 高平长平矿。
(七)交货时间:2024年12月19日到货。
(八)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
(九)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须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诺书》(详见发询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中选方案:1、整包中选,应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无漏项,否则按项中选;
(十一)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略) 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 (略) 业务12-36 个月; 8.供应商主动放弃中选资格一年内累计两次, (略) 业务6-12个月; 9.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略) 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二)金鼎公司监督电话0356-(略),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十三)合同签订主体:晋城 (略) 。
(十四)其他要求:无。
该批次材料要求国标材料,全新未使用。材料到货需含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略)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一次询单号:RA(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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