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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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略) (略)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GK-#-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方):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玉潭街 (略) 221号行政第 (略)    
供应商(#方):  湖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宁乡县玉潭 (略) 华都丽景22、25栋202A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 (略) (略)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的《采购文件》,#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略) (略)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 其他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万#仟#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略) (略)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元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方根据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为#方提供劳务服务服务,#方向#方支付劳务服务费。

2、服务员工数量、岗位、工作地点、薪酬、奖金、社会保险费、服务期限及基本情况等事项均按照#方要求实施。

2.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采购要求,#方向#方提供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工作人员18人。项目名称: (略) (略)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政府采购编号:NXCG-#;中标金额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佰###万#仟#佰元整),服务期限两年,详见附表。(服务费100元/人/月),其他费用经#方审核后按实结算。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根据#方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根据#方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2.付款方式:

费用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方每月将费用明细递交#方审核,经#方同意后,#方开具发票并附明细,#方须在收到#方有效结算票据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将款项转账支付给#方下列银行账户。若#方未及时开具票据,#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户 名:湖南 (略)

账 号: #19

开户行:湖南宁乡农村 (略)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湖南农村 (略) (湖南 (略) :#19)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12-17 —— 2026-12-16
五、服务地点
(略) (略) 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意见执行。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方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方应明确#方从事劳务服务员工的工作岗位、任务、要求,然后#方根据#方的相关要求安排服务人员负责指定的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以上事项以合同实际履行而定。

2、#方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服务人员在#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考核劳务服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3、因社保提前申报,故#方每月25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方。#方有权督促并检查#方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同被服务的劳务人员签订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发放薪酬等工作完成情况。

4、对因#方不履行合同条约而对#方造成损失的,#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

九、#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方应按照#方要求配备服务员工,全力组织完成劳务服务服务,以确保#方的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合同的目的。

2、#方负责为服务员工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依法保证服务员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为服务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持服务员工的稳定性。

3、#方与服务员工如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劳动争议,由#方负 (略) 理。#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处理劳动争议。

4、当#方劳务服务人员在#方工作场所内工作时发生人身伤害、死亡等事故时,以及在#方安排的履行职务过程中遭受第三人侵害的,##双方应及时履行救助义务,#方人员发生的工伤由#方承担经济责任。如因#方未及时参保 (略) 理不当,造成#方损失或担责的,#方有权向#方进行追偿。

5、#方应根据#方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程制度和工作标准。对不服从#方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员工,#方应予以及时更换,并不再安排至#方工作。

6、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如产生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由#方拨付给#方,再由#方支付给服务员工。

7、#方服务员工从#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方负责登记管理,服务员工离职时,由#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方。

十、违约责任
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方需按合同总金额10%向#方支付违约金。

2、在合同有效期,##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视为其违约,除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意见执行。

十二、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意见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一)合同变更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终止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双方因自身原因协商解除的;

(2)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在不可抗力范围内免除相应责任;

(3)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其他约定

1、#方应将本协议的内容告知服务员工。

2、除服务员工外,##双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

3、由于服务员工或#方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造成#方损失的,由#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如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 (略) (略) 提起诉讼。

(三)合同送达

1、#、#双方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发送通知:

#方地址: (略) 玉潭街 (略) 221号行政第 (略) 西一栋

收件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31-#传真:0731-#

#方地址: (略) 玉潭 (略) 华都丽景22、25栋202A

收件人:湖南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31-# 传真:0731-#

2、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3、除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方给#方的所有通知可用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电话、短信、专人手递等方式送达, (略) 络媒体、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公告、合同履行现场发布公告等方式送达。文件送达的时间为: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出日期为送达日;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如#方拒绝签收,则以该 (略) 所在地或本合同中载明(含#方有效送达变更情形)的地址之日为送日];以挂号邮寄发出的,寄出后第7日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发出的,寄出后第3日为送达日;在网络媒体或当地公开发行上公告或合同履行现场发布公告发出的,则公告发布当日为送达日;多次通知或以多种方式通知的,以第一次通知到达的日期为送达日。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法定代理人: 罗健 法定代理人: 宋哲
委托代理人: 王艳华 委托代理人: 宋哲

附件列表
  1. 报价表(畜牧).doc
  2. 合同.docx
  3. 中标通知书(畜牧).doc

服务类合同预览
(略) (略)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GK-#-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方):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玉潭街 (略) 221号行政第 (略)    
供应商(#方):  湖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宁乡县玉潭 (略) 华都丽景22、25栋202A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 (略) (略)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的《采购文件》,#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略) (略)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 其他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万#仟#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略) (略)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元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方根据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为#方提供劳务服务服务,#方向#方支付劳务服务费。

2、服务员工数量、岗位、工作地点、薪酬、奖金、社会保险费、服务期限及基本情况等事项均按照#方要求实施。

2.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采购要求,#方向#方提供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工作人员18人。项目名称: (略) (略)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动物检疫防疫专管服务;政府采购编号:NXCG-#;中标金额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佰###万#仟#佰元整),服务期限两年,详见附表。(服务费100元/人/月),其他费用经#方审核后按实结算。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根据#方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根据#方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2.付款方式:

费用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方每月将费用明细递交#方审核,经#方同意后,#方开具发票并附明细,#方须在收到#方有效结算票据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将款项转账支付给#方下列银行账户。若#方未及时开具票据,#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户 名:湖南 (略)

账 号: #19

开户行:湖南宁乡农村 (略)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湖南农村 (略) (湖南 (略) :#19)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12-17 —— 2026-12-16
五、服务地点
(略) (略) 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意见执行。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方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方应明确#方从事劳务服务员工的工作岗位、任务、要求,然后#方根据#方的相关要求安排服务人员负责指定的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以上事项以合同实际履行而定。

2、#方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服务人员在#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考核劳务服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3、因社保提前申报,故#方每月25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方。#方有权督促并检查#方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同被服务的劳务人员签订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发放薪酬等工作完成情况。

4、对因#方不履行合同条约而对#方造成损失的,#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

九、#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方应按照#方要求配备服务员工,全力组织完成劳务服务服务,以确保#方的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合同的目的。

2、#方负责为服务员工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依法保证服务员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为服务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持服务员工的稳定性。

3、#方与服务员工如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劳动争议,由#方负 (略) 理。#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处理劳动争议。

4、当#方劳务服务人员在#方工作场所内工作时发生人身伤害、死亡等事故时,以及在#方安排的履行职务过程中遭受第三人侵害的,##双方应及时履行救助义务,#方人员发生的工伤由#方承担经济责任。如因#方未及时参保 (略) 理不当,造成#方损失或担责的,#方有权向#方进行追偿。

5、#方应根据#方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程制度和工作标准。对不服从#方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员工,#方应予以及时更换,并不再安排至#方工作。

6、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如产生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由#方拨付给#方,再由#方支付给服务员工。

7、#方服务员工从#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方负责登记管理,服务员工离职时,由#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方。

十、违约责任
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方需按合同总金额10%向#方支付违约金。

2、在合同有效期,##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视为其违约,除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意见执行。

十二、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意见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一)合同变更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终止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双方因自身原因协商解除的;

(2)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在不可抗力范围内免除相应责任;

(3)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其他约定

1、#方应将本协议的内容告知服务员工。

2、除服务员工外,##双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

3、由于服务员工或#方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造成#方损失的,由#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如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 (略) (略) 提起诉讼。

(三)合同送达

1、#、#双方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发送通知:

#方地址: (略) 玉潭街 (略) 221号行政第 (略) 西一栋

收件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31-#传真:0731-#

#方地址: (略) 玉潭 (略) 华都丽景22、25栋202A

收件人:湖南 (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31-# 传真:0731-#

2、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3、除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方给#方的所有通知可用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电话、短信、专人手递等方式送达, (略) 络媒体、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公告、合同履行现场发布公告等方式送达。文件送达的时间为: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出日期为送达日;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如#方拒绝签收,则以该 (略) 所在地或本合同中载明(含#方有效送达变更情形)的地址之日为送日];以挂号邮寄发出的,寄出后第7日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发出的,寄出后第3日为送达日;在网络媒体或当地公开发行上公告或合同履行现场发布公告发出的,则公告发布当日为送达日;多次通知或以多种方式通知的,以第一次通知到达的日期为送达日。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法定代理人: 罗健 法定代理人: 宋哲
委托代理人: 王艳华 委托代理人: 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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