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2024年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隆德县验收结果及拟支付资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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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2024年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隆德县验收结果及拟支付资金公示

按照《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20 (略) 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发〔2024〕4 号)、《 (略) (略) 关于变更申报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固农发〔2024〕55号)《 (略) (略) (略) 2024年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项目建设要求、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牵头申报建设项目。 (略) (略) 牵头验收,隆德 (略) 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标准,给予奖补资金*元。为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略) 组织对项目进行县级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及拟支付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验收结果。项目以县为单位申报建设,整体验收合格。 (略) 涵盖2家实施主体,分别为隆德盘龙山庄、隆德县神林山庄,经对两家主体资金投入、经济效益、联农带农、游客接待等指标进行逐项核实验收,数据准确,资料齐全,符合项目实施要求,验收合格。

二、拟支付资金情况。依据固农发〔2024〕55号文件和验收结果,以“2023年至2024年6月底农文旅融合发 (略) 总投入资金及两家实施主体投入资金分别占总投入资金的比例”,确定奖补资金分配比例。即,盘龙山庄奖补资金=*元×(365.*元/(365.*元+159.*万元)×100%=69.*万元;神林山庄奖补资金=*元×159.*万元/(159.*万元+365.*元)×100%=30.*万元。本次拟支付项目奖补资金*元,分别为隆德盘龙山庄69.*万元,神林山庄30.*万元。

现将项目验收结果和拟支付补贴资金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来访等形式举报或反映存在的不实、不准确等问题。如反映问题调查属实,我单位将重新调查核实。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4日至23日

投诉电话:0954-*/0954-*(工作日)

**(节假日)

来信来访:隆德县 (略)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隆德县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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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20 (略) 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发〔2024〕4 号)、《 (略) (略) 关于变更申报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固农发〔2024〕55号)《 (略) (略) (略) 2024年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项目建设要求、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牵头申报建设项目。 (略) (略) 牵头验收,隆德 (略) 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标准,给予奖补资金*元。为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略) 组织对项目进行县级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及拟支付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验收结果。项目以县为单位申报建设,整体验收合格。 (略) 涵盖2家实施主体,分别为隆德盘龙山庄、隆德县神林山庄,经对两家主体资金投入、经济效益、联农带农、游客接待等指标进行逐项核实验收,数据准确,资料齐全,符合项目实施要求,验收合格。

二、拟支付资金情况。依据固农发〔2024〕55号文件和验收结果,以“2023年至2024年6月底农文旅融合发 (略) 总投入资金及两家实施主体投入资金分别占总投入资金的比例”,确定奖补资金分配比例。即,盘龙山庄奖补资金=*元×(365.*元/(365.*元+159.*万元)×100%=69.*万元;神林山庄奖补资金=*元×159.*万元/(159.*万元+365.*元)×100%=30.*万元。本次拟支付项目奖补资金*元,分别为隆德盘龙山庄69.*万元,神林山庄30.*万元。

现将项目验收结果和拟支付补贴资金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来访等形式举报或反映存在的不实、不准确等问题。如反映问题调查属实,我单位将重新调查核实。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4日至23日

投诉电话:0954-*/0954-*(工作日)

**(节假日)

来信来访:隆德县 (略)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隆德县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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