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吉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86号)等相关规定, (略) 矿储与地灾中心组织专家对《江西省永丰县 (略) 制灰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86号)等相关规定, (略) 矿储与地灾中心组织专家对《江西省永丰县 (略) 制灰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
87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