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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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略)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一、合同编号: *-*-002-002

二、合同名称: 食堂奶制品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略)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 (略)

地 址: (略) 46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辽宁易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72-6号-19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奶制品采购

履约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 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 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食材具体需求量,采购人在实际供应前一天以微信、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当日采购金额以当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 标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 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3.中标供应商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4.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 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 购人将记录在案,中标供应商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采购人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5.中标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6.中标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 (略) ,中标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 (略) ,可提交合同履 (略) 裁决。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 日

履约地点: 每次订单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吴宇航 曹洋 王磊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略)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一、合同编号: *-*-002-002

二、合同名称: 食堂奶制品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略)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 (略)

地 址: (略) 46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辽宁易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72-6号-19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奶制品采购

履约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 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 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食材具体需求量,采购人在实际供应前一天以微信、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当日采购金额以当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 标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 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3.中标供应商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4.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 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 购人将记录在案,中标供应商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采购人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5.中标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6.中标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 (略) ,中标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 (略) ,可提交合同履 (略) 裁决。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 日

履约地点: 每次订单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吴宇航 曹洋 王磊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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