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新型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江一号路提档升级工程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新型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江一号路提档升级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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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新型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江一号路提档升级工程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新型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江一号路提档升级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XS-*SZ-*
一、招标概况
浠水散花跨江合 (略) 新型材料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提档升级工程)浠水散花跨江合 (略) 新型材料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提档升级工程)于2024年11月18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23日在浠水1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浠水县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楚天 (略) 湖北 (略) (略) (略) 中天 (略)
投标报价
(元)
*.29 *.99 *.26 *.7 *.49
质量(如有)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吴平 杨宝平 段大鲁 欧阳银霞 熊琪
证书名称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 豫*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浠水县 (略)
地址:浠水县散花镇桥头街1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 (略)
地址:浠水县经 (略) 闻一多大道69号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浠水县住房和 (略)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 147 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浠水县发 (略)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243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24日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XS-*SZ-*.zip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XS-*SZ-*
一、招标概况
浠水散花跨江合 (略) 新型材料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提档升级工程)浠水散花跨江合 (略) 新型材料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提档升级工程)于2024年11月18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23日在浠水1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浠水县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楚天 (略) 湖北 (略) (略) (略) 中天 (略)
投标报价
(元)
*.29 *.99 *.26 *.7 *.49
质量(如有)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吴平 杨宝平 段大鲁 欧阳银霞 熊琪
证书名称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 豫*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浠水县 (略)
地址:浠水县散花镇桥头街1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 (略)
地址:浠水县经 (略) 闻一多大道69号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浠水县住房和 (略)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 147 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浠水县发 (略)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243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24日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XS-*SZ-*.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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