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五祖大道、人民大道沿线积水点整治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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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五祖大道、人民大道沿线积水点整治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告

黄 (略) 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五祖大道、人民大道沿线积水点整治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HM-*SZ-*

一、招标概况

黄 (略) 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五祖大道、人民大道沿线积水点整治工程)于2024年11月14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10日在黄梅县一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湖北 (略)

(略)

湖北 (略)

(略) 政 (略)

投标报价

(元)

*.85

*.42

*.18

*.62

*.50

质量

(如有)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240

240

240

240

240

项目负责人(如 有)

姓名

黄稳

方健雄

吴正波

蔡琳

贺云刚

证书

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

编号

鄂*6

鄂*

鄂*0

鄂*

湘*0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黄梅县黄梅 (略) 37号

联系人:韩军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健坤 (略)

地址:黄梅镇茨林居委 (略) 125号

联系人:商茜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黄梅县住房和 (略)

地址:黄梅县晋梅大道

联系人: (略) 场管理站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黄梅县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地址:黄 (略) (略) 四楼416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因投诉,按黄梅县发 (略) (略) 决字(2024)第1号文件要求,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评,本次公告为复评公告。

黄 (略) 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五祖大道、人民大道沿线积水点整治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HM-*SZ-*

一、招标概况

黄 (略) 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五祖大道、人民大道沿线积水点整治工程)于2024年11月14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10日在黄梅县一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湖北 (略)

(略)

湖北 (略)

(略) 政 (略)

投标报价

(元)

*.85

*.42

*.18

*.62

*.50

质量

(如有)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240

240

240

240

240

项目负责人(如 有)

姓名

黄稳

方健雄

吴正波

蔡琳

贺云刚

证书

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

编号

鄂*6

鄂*

鄂*0

鄂*

湘*0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黄梅县黄梅 (略) 37号

联系人:韩军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健坤 (略)

地址:黄梅镇茨林居委 (略) 125号

联系人:商茜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黄梅县住房和 (略)

地址:黄梅县晋梅大道

联系人: (略) 场管理站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黄梅县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地址:黄 (略) (略) 四楼416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因投诉,按黄梅县发 (略) (略) 决字(2024)第1号文件要求,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评,本次公告为复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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