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公布2024年第十二批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的通知
甘肃省关于公布2024年第十二批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价格〔2011〕2452号)及我省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工作流程,经企业申报和复核,现对2024年第 (略) 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予以公布,本批次共有21家企业的28个药品(见附件)符合增补要求,增补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挂网、实际采购)价格差比计算值,代 (略) 价也无实际采购价的暂不增补。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公示期内可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申诉质疑,所有申诉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无法予以支持。增补结果无异议的自2024年12月30日起执行,有异议的暂不执行, (略) 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集采目录和带量目录增补药品务必在1个月内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配送关系。
联系电话:0931-(略)
监督电话:0931-(略)(省 (略) )
附件:2024年第 (略) 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汇总表.xls
(略)
2024年12月24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价格〔2011〕2452号)及我省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工作流程,经企业申报和复核,现对2024年第 (略) 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予以公布,本批次共有21家企业的28个药品(见附件)符合增补要求,增补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挂网、实际采购)价格差比计算值,代 (略) 价也无实际采购价的暂不增补。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公示期内可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申诉质疑,所有申诉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无法予以支持。增补结果无异议的自2024年12月30日起执行,有异议的暂不执行, (略) 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集采目录和带量目录增补药品务必在1个月内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配送关系。
联系电话:0931-(略)
监督电话:0931-(略)(省 (略) )
附件:2024年第 (略) 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汇总表.xls
(略)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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