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22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利用多源卫星对舒城县地面火点进行监测,及时告警,指导地面巡 (略) 域,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方法主要包括:遥感 (略) 理、云检测及水体像元识别及剔除、热异常火点提取、秸秆焚烧火点提取几个环节等。 服务要求:(一)监测范围: (略) 舒城县全境。(二)监测精度:星下点热红外波段分辨率1000米,星下点可见光波段分辨率250米。(三)反馈方式:实时监测到的火点信息在软件和手机APP中提供,同时通过微信发送截图提醒。每日遥感观测结果如果有火点信息,则于当日18时之前以文档格式通过微信提交。每月二日前将上月的每日监测报告形成书面月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四)实时服务方式:提供秸秆焚烧火点实时监测服务软件和手机APP。(五)执行标准:采用的监测方法严格执行《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监测技术规范》。提交的监测报告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卫星遥感监测结论保持基本一致。(六)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极轨卫星遥感地面直收站或静止卫星遥感地面接收站;软件系统设备: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相关软件、 (略)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履约完成。(采用1+1+1的模式,合同一年一签,1年服务期结束后,未出现较大事故或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经批准且资金落实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须满足采购需求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健、张华军、朱学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0.42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 (略) 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 (略) 178号,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舒城县生 (略)
地 址: (略) 舒 (略) 8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 3#10 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22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利用多源卫星对舒城县地面火点进行监测,及时告警,指导地面巡 (略) 域,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方法主要包括:遥感 (略) 理、云检测及水体像元识别及剔除、热异常火点提取、秸秆焚烧火点提取几个环节等。 服务要求:(一)监测范围: (略) 舒城县全境。(二)监测精度:星下点热红外波段分辨率1000米,星下点可见光波段分辨率250米。(三)反馈方式:实时监测到的火点信息在软件和手机APP中提供,同时通过微信发送截图提醒。每日遥感观测结果如果有火点信息,则于当日18时之前以文档格式通过微信提交。每月二日前将上月的每日监测报告形成书面月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四)实时服务方式:提供秸秆焚烧火点实时监测服务软件和手机APP。(五)执行标准:采用的监测方法严格执行《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监测技术规范》。提交的监测报告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卫星遥感监测结论保持基本一致。(六)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极轨卫星遥感地面直收站或静止卫星遥感地面接收站;软件系统设备: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相关软件、 (略)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履约完成。(采用1+1+1的模式,合同一年一签,1年服务期结束后,未出现较大事故或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经批准且资金落实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须满足采购需求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健、张华军、朱学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0.42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 (略) 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 (略) 178号,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舒城县生 (略)
地 址: (略) 舒 (略) 8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 3#10 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22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利用多源卫星对舒城县地面火点进行监测,及时告警,指导地面巡 (略) 域,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方法主要包括:遥感 (略) 理、云检测及水体像元识别及剔除、热异常火点提取、秸秆焚烧火点提取几个环节等。 服务要求:(一)监测范围: (略) 舒城县全境。(二)监测精度:星下点热红外波段分辨率1000米,星下点可见光波段分辨率250米。(三)反馈方式:实时监测到的火点信息在软件和手机APP中提供,同时通过微信发送截图提醒。每日遥感观测结果如果有火点信息,则于当日18时之前以文档格式通过微信提交。每月二日前将上月的每日监测报告形成书面月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四)实时服务方式:提供秸秆焚烧火点实时监测服务软件和手机APP。(五)执行标准:采用的监测方法严格执行《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监测技术规范》。提交的监测报告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卫星遥感监测结论保持基本一致。(六)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极轨卫星遥感地面直收站或静止卫星遥感地面接收站;软件系统设备: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相关软件、 (略)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履约完成。(采用1+1+1的模式,合同一年一签,1年服务期结束后,未出现较大事故或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经批准且资金落实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须满足采购需求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健、张华军、朱学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0.42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 (略) 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 (略) 178号,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舒城县生 (略)
地 址: (略) 舒 (略) 8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 3#10 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22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利用多源卫星对舒城县地面火点进行监测,及时告警,指导地面巡 (略) 域,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方法主要包括:遥感 (略) 理、云检测及水体像元识别及剔除、热异常火点提取、秸秆焚烧火点提取几个环节等。 服务要求:(一)监测范围: (略) 舒城县全境。(二)监测精度:星下点热红外波段分辨率1000米,星下点可见光波段分辨率250米。(三)反馈方式:实时监测到的火点信息在软件和手机APP中提供,同时通过微信发送截图提醒。每日遥感观测结果如果有火点信息,则于当日18时之前以文档格式通过微信提交。每月二日前将上月的每日监测报告形成书面月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四)实时服务方式:提供秸秆焚烧火点实时监测服务软件和手机APP。(五)执行标准:采用的监测方法严格执行《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监测技术规范》。提交的监测报告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卫星遥感监测结论保持基本一致。(六)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极轨卫星遥感地面直收站或静止卫星遥感地面接收站;软件系统设备: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相关软件、 (略)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履约完成。(采用1+1+1的模式,合同一年一签,1年服务期结束后,未出现较大事故或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经批准且资金落实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须满足采购需求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健、张华军、朱学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0.42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 (略) 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 (略) 178号,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舒城县生 (略)
地 址: (略) 舒 (略) 8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 3#10 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
|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