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S103合黄路杨坑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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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S103合黄路杨坑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S1 (略) 杨坑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S1 (略) 杨坑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泾县泾川 (略) 红星雅园1幢108号

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4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42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泾县S1 (略) 杨坑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杨坑二桥,位于泾县桃花潭镇境内。该 (略) 为S103,桥梁起点通往泾县方向,终点通往黄山方向,是连接泾县与黄山的重要桥梁:新建桥梁上部结构设计采用1乘以25米预应力T梁,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桥梁全长31.08m,全宽12m。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炜

职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开晋忠、朱建华、肖联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元以下部分(包括*元)按1.68%收取,*元至*元部分(包括*元)按1.4%收取]计费。

2.金额为*.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略) 事业发展中心、宣城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泾 (略) 东侧、 (略) 泾县经 (略) (略) 39号,联系电话: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296号、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泾 (略) 东侧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 (略)

地址: (略) 泾县经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先生、吴先生

电话:056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泾县S1 (略) 杨坑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S1 (略) 杨坑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泾县泾川 (略) 红星雅园1幢108号

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4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42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泾县S1 (略) 杨坑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杨坑二桥,位于泾县桃花潭镇境内。该 (略) 为S103,桥梁起点通往泾县方向,终点通往黄山方向,是连接泾县与黄山的重要桥梁:新建桥梁上部结构设计采用1乘以25米预应力T梁,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桥梁全长31.08m,全宽12m。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炜

职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开晋忠、朱建华、肖联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元以下部分(包括*元)按1.68%收取,*元至*元部分(包括*元)按1.4%收取]计费。

2.金额为*.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略) 事业发展中心、宣城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泾 (略) 东侧、 (略) 泾县经 (略) (略) 39号,联系电话: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296号、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泾 (略) 东侧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 (略)

地址: (略) 泾县经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先生、吴先生

电话:056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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