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吉林省2024年十二月份“联审通办”申报挂网药品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
公示吉林省2024年十二月份“联审通办”申报挂网药品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
各 (略) 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
按照《关于开展医 (略) 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和《 (略) 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流程(2.0版)》相关要求,现将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联审通办”模块申报 (略) 药品的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吉林省2024年十二月份“联审通办” (略) 药品全国省级最低价格公示表。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16时。
三、申诉质疑方式
对公示限价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12月27日16:00时前在吉 (略) “药品分类购系统”-“招标系统”-“12月联审通 (略) 项目”系统内完成申/投诉(详见操作手册),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四、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 (略) 药品如已在省公共资源 (略) ,请申报企业通过上述申投诉模块申请并说明保留一条产品。
(二)公示表中未在吉 (略) 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内领取企业账号的企业,必须在公示期内登录药品分类采购系统领取企业账号并维护相关产品信息,否则无 (略) 采购工作。
(三)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五、联系方式
0431-(略)、(略)、(略)。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 (略) 上提交或电话咨询,无需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承办人:刘敏
(略)
2024年12月24日
普通附件: | 操作手册.docx 吉林省2024年十二月份“联审通办” (略) 药品全国省级最低价格公示表.xls |
各 (略) 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
按照《关于开展医 (略) 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和《 (略) 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流程(2.0版)》相关要求,现将国家医保招采子系统“联审通办”模块申报 (略) 药品的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吉林省2024年十二月份“联审通办” (略) 药品全国省级最低价格公示表。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16时。
三、申诉质疑方式
对公示限价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12月27日16:00时前在吉 (略) “药品分类购系统”-“招标系统”-“12月联审通 (略) 项目”系统内完成申/投诉(详见操作手册),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四、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 (略) 药品如已在省公共资源 (略) ,请申报企业通过上述申投诉模块申请并说明保留一条产品。
(二)公示表中未在吉 (略) 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内领取企业账号的企业,必须在公示期内登录药品分类采购系统领取企业账号并维护相关产品信息,否则无 (略) 采购工作。
(三)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五、联系方式
0431-(略)、(略)、(略)。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 (略) 上提交或电话咨询,无需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承办人:刘敏
(略)
2024年12月24日
普通附件: | 操作手册.docx 吉林省2024年十二月份“联审通办” (略) 药品全国省级最低价格公示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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