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校区医疗服务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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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校区医疗服务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12月24日 22:53

一、项目编号:24AT#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服务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1235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医疗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 (略) (略) 医疗服务采购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2年,1+1模式。合同签订后满一年,经采购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一次,合同价格不变。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质量符合采购需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寿山、闻春锦、王广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69号(创业大 (略) 西南角)603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安徽省凤 (略) 9号,电话:0550-#,联系人:黄老师)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安徽省凤 (略) 9号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9号603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飞/金晶

电 话:0551-#/0551-#

2024年12月24日 22:53

一、项目编号:24AT#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服务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1235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医疗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 (略) (略) 医疗服务采购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2年,1+1模式。合同签订后满一年,经采购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一次,合同价格不变。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质量符合采购需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寿山、闻春锦、王广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69号(创业大 (略) 西南角)603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安徽省凤 (略) 9号,电话:0550-#,联系人:黄老师)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安徽省凤 (略) 9号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9号603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飞/金晶

电 话:055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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