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锦屏街道李台社区固体废物应急处置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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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锦屏街道李台社区固体废物应急处置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锦屏街道李台社区固体废物应急处置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A-重1

二、项目名称:萧县锦屏街道 (略) 固体废 (略) 置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濉溪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濉溪县临涣镇临涣工 (略) 东侧双林农家乐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评审得分:73.3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萧县锦屏街道 (略) 固体废 (略) 置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护周边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需对萧县锦屏街道 (略) 应急倾倒固体废物(共11个倾倒点, (略) 为黑色固体废物倾倒点约5000吨,9处黄褐色固体废物倾倒点约400吨,其中有不明废弃物约30吨),进行 (略) 置。

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服务;

服务时间:30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轩家乐(组长),孟杰,刘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2.8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徐州天平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华夏世贸北楼2488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略) (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萧县生 (略)

地 址: (略) 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天平 (略)

地  址: (略) (略) 华夏世贸北楼248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尚飞、侯金玲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申请
    徐州天平 (略)
    请确认
    2024-12-25 09:31:06
    0天0小时3分
萧县锦屏街道李台社区固体废物应急处置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A-重1

二、项目名称:萧县锦屏街道 (略) 固体废 (略) 置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濉溪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濉溪县临涣镇临涣工 (略) 东侧双林农家乐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评审得分:73.3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萧县锦屏街道 (略) 固体废 (略) 置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护周边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需对萧县锦屏街道 (略) 应急倾倒固体废物(共11个倾倒点, (略) 为黑色固体废物倾倒点约5000吨,9处黄褐色固体废物倾倒点约400吨,其中有不明废弃物约30吨),进行 (略) 置。

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服务;

服务时间:30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轩家乐(组长),孟杰,刘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2.8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徐州天平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华夏世贸北楼2488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略) (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萧县生 (略)

地 址: (略) 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天平 (略)

地  址: (略) (略) 华夏世贸北楼248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尚飞、侯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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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天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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