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平行检测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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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平行检测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平行检测

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MTH-1216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5日10∶00 (略) 开标厅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 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平行检测

工期: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开工至完工验收结束

质量要求:本项目的检测过程、精度、结论等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规范标准,检测报告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能满足工程完工验收使用。检测单位应严格按 (略) 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 (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永正 (略)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 至12月27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 (略) 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平行检测

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MTH-1216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5日10∶00 (略) 开标厅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 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平行检测

工期: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开工至完工验收结束

质量要求:本项目的检测过程、精度、结论等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规范标准,检测报告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能满足工程完工验收使用。检测单位应严格按 (略) 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 (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永正 (略)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 至12月27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 (略) 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期: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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