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桥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第一批成交结果公告
兰桥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第一批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HYCGJ186
二、项目名称:兰桥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心村建设项目(第一批)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怀远县榴城镇禹都 (略) 23号楼S109
成交金额:83.*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兰桥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心村建设项目(第一批) 施工范围:兰桥镇 2024 年度和美乡村心村建设项目(第一批),该项目地点位于怀远县兰桥镇境内。建设内容包括: (略) 理、卫生改厕、环境整治、路畅通、公共服务设施、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精神文明建设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谷莉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献忠(评委组长)、王德辈、杨万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万*仟*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兰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怀远县兰桥镇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9楼9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平(采购人代表)、庞玉玲(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企业声明函
0天0时15分0秒
一、项目编号:BB2024HYCGJ186
二、项目名称:兰桥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心村建设项目(第一批)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怀远县榴城镇禹都 (略) 23号楼S109
成交金额:83.*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兰桥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心村建设项目(第一批) 施工范围:兰桥镇 2024 年度和美乡村心村建设项目(第一批),该项目地点位于怀远县兰桥镇境内。建设内容包括: (略) 理、卫生改厕、环境整治、路畅通、公共服务设施、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精神文明建设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谷莉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献忠(评委组长)、王德辈、杨万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万*仟*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兰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怀远县兰桥镇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9楼9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平(采购人代表)、庞玉玲(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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