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修水县林权收储担保运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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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修水县林权收储担保运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2日18时,修 (略) 收到一条对《修水县林权收储担保运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建议,意见情况及相关说明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1

(略) (略)

“利用现有的国有林场 (略) 及民营林场为县级林权收储主体, 具体负责林权收储、资产运营、金融服务等工作,修水县中小企业 (略) 为担保公司,设立林权收储担保金不低于#元。 ”修改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略) ,负责林权收储、资产运营、金融服务等工作,并设立林权收储担保金不低于#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要求,建议修改。

特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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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12日18时,修 (略) 收到一条对《修水县林权收储担保运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建议,意见情况及相关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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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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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略)

“利用现有的国有林场 (略) 及民营林场为县级林权收储主体, 具体负责林权收储、资产运营、金融服务等工作,修水县中小企业 (略) 为担保公司,设立林权收储担保金不低于#元。 ”修改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略) ,负责林权收储、资产运营、金融服务等工作,并设立林权收储担保金不低于#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要求,建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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