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运营项目中标公告
苏州市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运营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运营项目 | ||
品目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企业服务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1:21 |
评审专家名单 | 闫永平,朱奇,陈道喜,徐旻恺,韩健 | ||
总中标金额 | ¥15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 | ||
采购单位 | (略) 企业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6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25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 (略) | *55L | 苏州 (略) 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科技广场四楼 | 89.47(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略) 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2个月,具体入场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企业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601号
联系人:徐旻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251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05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运营项目 | ||
品目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企业服务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1:21 |
评审专家名单 | 闫永平,朱奇,陈道喜,徐旻恺,韩健 | ||
总中标金额 | ¥15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 | ||
采购单位 | (略) 企业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6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25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 (略) | *55L | 苏州 (略) 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科技广场四楼 | 89.47(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略) 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2个月,具体入场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企业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601号
联系人:徐旻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251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05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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