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天然气安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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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天然气安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2024-183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房产中心 (略) (略) 改造(二期)天然气安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内容:为 (略) 内308户配套建设天然气工程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质量要求:合格;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淅财招标采购-2024-183-1 为 (略) 内308户配套建设天然气工程 淅川县龙 (略) 淅川县上集镇 (略) (略)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淅川县房产中心 (略) (略) 改造(二期)天然气安装服务项目 为 (略) 内308户配套建设天然气工程 合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合格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雪玲(评标小组组长)、孔令建、慈教进、韩飞(业主代表)、李学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淅 (略) 监督部门代码:(略)33B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淅川县房产中心
地址:淅 (略) 政务中心12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 (略)
地址: (略) (略) 七一 (略) 北200 (略) 98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2024-183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房产中心 (略) (略) 改造(二期)天然气安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内容:为 (略) 内308户配套建设天然气工程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质量要求:合格;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淅财招标采购-2024-183-1 为 (略) 内308户配套建设天然气工程 淅川县龙 (略) 淅川县上集镇 (略) (略)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淅川县房产中心 (略) (略) 改造(二期)天然气安装服务项目 为 (略) 内308户配套建设天然气工程 合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合格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雪玲(评标小组组长)、孔令建、慈教进、韩飞(业主代表)、李学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淅 (略) 监督部门代码:(略)33B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淅川县房产中心
地址:淅 (略) 政务中心12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 (略)
地址: (略) (略) 七一 (略) 北200 (略) 98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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