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刘湾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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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刘湾路工程

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刘湾路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MMZN#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刘湾路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烔 (略) 西侧7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元#角#分(#.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刘湾路工程

施工范围

道 (略) 银屏镇钓鱼村委会刘湾岛附近,道路起点与现状Y0 (略) 相交,沿着现状河堤,自北向南, (略) 与现状C7 (略) (略) 相交。 (略) (略) , (略) 面宽度约为4m,路基宽度约5m,路线全长1313m。建设 (略) 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 (略) 面, (略) ,路基宽5米,路面宽度4米,具体以规划设计方案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30日历天

项目经理

叶春水

执业证书信息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皖#、注册专业:公路工程)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建安B(2019)#)(证书编号:皖交安B(22)G#)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勇,许好,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2、收费金额:人民币#仟零##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号( (略) (略) 院内),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 (略) 上投诉系统提交或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刘湾路工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银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略) 场对面正南方向130m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号( (略) (略) 院内)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7分5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12-25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12-25
    0天0小时7分

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刘湾路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MMZN#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刘湾路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烔 (略) 西侧7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元#角#分(#.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刘湾路工程

施工范围

道 (略) 银屏镇钓鱼村委会刘湾岛附近,道路起点与现状Y0 (略) 相交,沿着现状河堤,自北向南, (略) 与现状C7 (略) (略) 相交。 (略) (略) , (略) 面宽度约为4m,路基宽度约5m,路线全长1313m。建设 (略) 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 (略) 面, (略) ,路基宽5米,路面宽度4米,具体以规划设计方案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30日历天

项目经理

叶春水

执业证书信息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皖#、注册专业:公路工程)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建安B(2019)#)(证书编号:皖交安B(22)G#)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勇,许好,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2、收费金额:人民币#仟零##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号( (略) (略) 院内),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 (略) 上投诉系统提交或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刘湾路工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银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略) 场对面正南方向130m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号( (略) (略) 院内)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7分5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12-25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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