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服务范围以黄兴大道为界,负责黄兴大道以西的包 (略) 保障、配合执法行动、环境整治、数字 (略) 理、 (略) 理、防范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交通事故遗留清理等政府性相关工作,不包括同周 (略) 政、环卫园林服务外包项目所包含的相关服务, (略) (略) 域内,非其管理责任而应街道要求发生的相关事项,如增设设施、绿化或对设施、绿化提质等。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采取派单制,按实结算,即单价上限价*实际工程量*(1-中标优惠率)=结算金额,每个月汇总,凭每月派遣验收资料按季度结算后支付。付款前*方应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长沙星沙支行(湖南 (略) :**)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11-10 —— 2025-11-09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点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考 核 标 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监督情况 | 事项备注 |
1 | 无正当理由,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及设备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 | 合格记“√” 在规定时间超过半小时未到位,扣发200元/次,超过1个小时以上,扣发500元/次,并且采购人有权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 | |
2 | 安全文明施工 | 合格记“√” 1、吊装作业未 (略) 域进行隔离,无人指挥,未做警示标识,吊装物品未使用牵引绳等未罚600元/次。 2、高处作业人员未有效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罚200元/次.人,包括未穿戴安全帽、安全绳、反光背心等。 3、基坑未有效围挡和警示标识,孔洞未有效覆盖,井下作业周边无人看护等情况,密闭空间施工未通风并佩戴防毒面具的,罚600元/处。 4、 (略) 面上作业未设警示标志或安全措施不符规范要求,罚款600元/处。 5、其他违反文明施工操作规程的视情节,可罚200元/次-600元/次,如施工作业完成后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等情况。 6、经采购人代表警告,中标单位仍未及时按照要求及时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的,采购人可按照双倍罚 (略) 罚。 | | |
3 | 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监督和管理 | 合格记“√”,未安排现场管理人员,扣发500元/次 | | |
4 | 所派劳务民工身体健康,具备工作能力,无传染性疾病,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举止文明 | 合格记“√” 发现一例不合格,或不听从安排的,扣发200元/人次,视情况 严重程度责令中标单位劝退该员工 。 | | |
5 | 现场工作人员文明施工,合理维权,严禁滋事及主动与第三方人员发生肢体冲突。 | 合格记“√” 发现有人滋事、主动与第三方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扣发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可要求本项目清退该员工。 | | |
6 | 项目实施中未列明的考核事项 | 采购人可根据事由的严重程度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并实施扣发措施 | | |
7 | 项目实施中重大违规问题 | 采购人可根据事由的严重性,可对中标单位加大实施扣发措施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 |
该考核清单每月汇总,结算时严格扣除扣发款项。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无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条件更换。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十、违约责任 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其他: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