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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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2025年度

六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第二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2025年度)

(略)

信息时间:2024-12-26 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六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第二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2025年度)建设方案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ZS-#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第二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2025年度)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交通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内

成交金额:#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名 称: (略) 道路运 (略) 第 (略) 绿化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内容包含乔木、球形植物、花卉、草坪保存养护以及花卉设计、运输、搬运、摆放、更换和日常养护等。

服务要求: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本次招标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静、李丹、李金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发展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道路运 (略)

地址: (略) (略) 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中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发展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胡先生

电话:0564-#、0564-#

2024年12月26日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六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第二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2025年度)

(略)

信息时间:2024-1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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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第二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2025年度)建设方案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ZS-#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第二办公区绿化养护项目(2025年度)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交通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内

成交金额:#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名 称: (略) 道路运 (略) 第 (略) 绿化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内容包含乔木、球形植物、花卉、草坪保存养护以及花卉设计、运输、搬运、摆放、更换和日常养护等。

服务要求: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本次招标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静、李丹、李金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发展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道路运 (略)

地址: (略) (略) 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中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发展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胡先生

电话:0564-#、0564-#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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