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储量核实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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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储量核实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储量核实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南江县自然资 (略)
(略) 域 南江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15: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云,向晓铭,杨东升
总成交金额 ¥89.(略)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户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27-(略)
采购单位 南江县自然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3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江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27-(略)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储量核实项目-文件集
附件2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博达 (略) ).pdf

一、项目编号:N(略)5

二、项目名称: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储量核实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博达 (略) (略) (略) 鼓楼北二街24号 (略) 95.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博达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略) 地质勘测服务 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储量核实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后续服务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在后续服务期内,如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需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进行修订和完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如需成交供应 (略) 块后期资源利用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在后续服务期内,在接 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1.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同时负责编制、归档资料,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下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2.在本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云(采购人代表)、向晓铭、杨东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略)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江县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350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南江县

联系方式:082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户先生

电话:0827-(略)

四川 (略)

2024年12月26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储量核实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南江县自然资 (略)
(略) 域 南江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15: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云,向晓铭,杨东升
总成交金额 ¥89.(略)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户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27-(略)
采购单位 南江县自然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3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江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27-(略)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储量核实项目-文件集
附件2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博达 (略) ).pdf

一、项目编号:N(略)5

二、项目名称: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储量核实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博达 (略) (略) (略) 鼓楼北二街24号 (略) 95.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博达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略) 地质勘测服务 南江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储量核实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后续服务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在后续服务期内,如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需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进行修订和完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如需成交供应 (略) 块后期资源利用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在后续服务期内,在接 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1.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同时负责编制、归档资料,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下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2.在本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云(采购人代表)、向晓铭、杨东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略)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江县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350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南江县

联系方式:082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户先生

电话:0827-(略)

四川 (略)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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