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电厂三期硬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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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电厂三期硬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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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虚拟电厂三期硬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21CG2024FW5086

标段名称

虚拟电厂三期硬件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WH21CG2024FW*

招标人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大砻坊街道大砻坊科技文化园A04栋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铭鸿 (略)

地址

(略) (略) 建筑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汪燕*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略) 芜湖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32号

投标报价(元)

*元

供货期

供货期30个日历天,质保期3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略) 雪亮工程三期项目;

2. (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 (略) 应用项目(雪亮工程);

3. (略) (略) 络与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何湾镇绿岭村利顺电子商务创业园三楼 A-3、*

投标报价(元)

*元

供货期

供货期30个日历天,质保期3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略) (略) 段违法停车抓拍系统项目;

2.G205国道南陵县界山测速卡口设备采购项目;

3.南陵县 G205 路口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

无无芜湖无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 (略) 理结果不满意的,在可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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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虚拟电厂三期硬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21CG2024FW5086

标段名称

虚拟电厂三期硬件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WH21CG2024FW*

招标人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大砻坊街道大砻坊科技文化园A04栋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铭鸿 (略)

地址

(略) (略) 建筑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汪燕*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略) 芜湖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32号

投标报价(元)

*元

供货期

供货期30个日历天,质保期3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略) 雪亮工程三期项目;

2. (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 (略) 应用项目(雪亮工程);

3. (略) (略) 络与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何湾镇绿岭村利顺电子商务创业园三楼 A-3、*

投标报价(元)

*元

供货期

供货期30个日历天,质保期3年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略) (略) 段违法停车抓拍系统项目;

2.G205国道南陵县界山测速卡口设备采购项目;

3.南陵县 G205 路口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

无无芜湖无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 (略) 理结果不满意的,在可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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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铭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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