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锦路北侧、和平二路西侧地块固废混合物合规处置项目效果评估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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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锦路北侧、和平二路西侧地块固废混合物合规处置项目效果评估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SYZB-C2024-0157

二、项目名称: (略) 北侧、 (略) 西侧(QQ*)地块固废混合 (略) 置项目效果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 (略) *71U (略) (略) (略) 60号94.24(均分制)*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北侧、 (略) 西侧(QQ*)地块固废混合 (略) 置项目效果评估

服务范围:对处置范围进行测绘复核与确定、验收采样监测、坐标测量;清理后的基坑验收;混合物筛分后的验收等。

服务要求:

1.验收工作须认真负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验收技术导则( 试行) 》(HJ25.5-2018)、《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25.2-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文件等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

2.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且能达 (略) 置要求。

服务时间:工程结束且验收检测合格后30天内编制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学锋、赵书华、刘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成交金额在*元(含)以下的为1.5%,成交金额在*元(不含)至*元(含)的为0.8%,成交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收取,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代理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常州天宁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9号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301号

联系人:嵇玲

联系电话:0519-*(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玲

电话:0519-*(8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SYZB-C2024-0157采购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JSZC-*-SYZB-C2024-0157

二、项目名称: (略) 北侧、 (略) 西侧(QQ*)地块固废混合 (略) 置项目效果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 (略) *71U (略) (略) (略) 60号94.24(均分制)*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北侧、 (略) 西侧(QQ*)地块固废混合 (略) 置项目效果评估

服务范围:对处置范围进行测绘复核与确定、验收采样监测、坐标测量;清理后的基坑验收;混合物筛分后的验收等。

服务要求:

1.验收工作须认真负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验收技术导则( 试行) 》(HJ25.5-2018)、《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25.2-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文件等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

2.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且能达 (略) 置要求。

服务时间:工程结束且验收检测合格后30天内编制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学锋、赵书华、刘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成交金额在*元(含)以下的为1.5%,成交金额在*元(不含)至*元(含)的为0.8%,成交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收取,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代理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常州天宁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9号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301号

联系人:嵇玲

联系电话:0519-*(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玲

电话:0519-*(8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SYZB-C2024-0157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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