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宁国 (略) 广场2幢(略)号
成交金额:(略).08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略) 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中溪镇境内。主要内容为挖土石方(含清表)、回填、余方弃置(弃置点为指定场地)、弃土点场地平整、耕植土覆盖整理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蒋敏慧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姜亚丽、汪云、马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中溪镇人民政府、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口东北角、 (略) 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联系电话:0563-(略)、0563-(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略),地址: (略) (略) 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洪先生、056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
邮箱:*@*q.com
联系方式:周先生、056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周先生
电话:0563-(略)、0563-(略)
十、附件
附件信息:
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宁国 (略) 广场2幢(略)号
成交金额:(略).08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略) 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中溪镇境内。主要内容为挖土石方(含清表)、回填、余方弃置(弃置点为指定场地)、弃土点场地平整、耕植土覆盖整理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蒋敏慧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姜亚丽、汪云、马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中溪镇人民政府、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口东北角、 (略) 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联系电话:0563-(略)、0563-(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略),地址: (略) (略) 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洪先生、056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
邮箱:*@*q.com
联系方式:周先生、056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周先生
电话:0563-(略)、0563-(略)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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