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公布常态化药品价格核查处理结果的通知批次
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公布常态化药品价格核查处理结果的通知批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 (略) 关于优化完善药品 (略) 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 (略) 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关于深化广 (略) 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药采〔2021〕1号)和《广 (略) (略) 采购方案》的要求, (略) ( (略) )常态化开展价格核查工作。现公布(略)批次价格核查处理结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对(略)批次公示药品的公示价格予以确认的,系统会在企业确认的次日零时自动调整该药品在“新交易采购” (略) 价格(见附件)。
二、企业对(略)批次公示药品的公示价格不予确认,且在公示时间内未提交有效情况说明(或提交的情况说明不被采纳)的,相关药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交易。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20-(略)咨询。
特此通知。
(略)
(略)
2024年12月26日
普通附件: | 常态化药品价 (略) 理结果((略)批次).pdf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 (略) 关于优化完善药品 (略) 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 (略) 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关于深化广 (略) 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药采〔2021〕1号)和《广 (略) (略) 采购方案》的要求, (略) ( (略) )常态化开展价格核查工作。现公布(略)批次价格核查处理结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对(略)批次公示药品的公示价格予以确认的,系统会在企业确认的次日零时自动调整该药品在“新交易采购” (略) 价格(见附件)。
二、企业对(略)批次公示药品的公示价格不予确认,且在公示时间内未提交有效情况说明(或提交的情况说明不被采纳)的,相关药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交易。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20-(略)咨询。
特此通知。
(略)
(略)
2024年12月26日
普通附件: | 常态化药品价 (略) 理结果((略)批次).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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