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第Ⅴ合同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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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第Ⅴ合同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略) 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第Ⅴ合同段

招标序号:浙方咨招[2024]111号

招标单位:庆元县 (略)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何仪 0578-*

中标候选人: 平阳恒 (略)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拟派项目经理:邱洁 ????????????证书编号:A*、浙*0、浙交安B(23)G*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吴祥伟 ?? 证书编号:A*、浙交安B(23)G*

拟派安全负责人:张日叶 ?????证书编号:浙交安C21G*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佰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90日历天内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质量要求:合格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庆元县 (略)

备案单位: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7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略) 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第Ⅴ合同段

招标序号:浙方咨招[2024]111号

招标单位:庆元县 (略)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何仪 0578-*

中标候选人: 平阳恒 (略)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拟派项目经理:邱洁 ????????????证书编号:A*、浙*0、浙交安B(23)G*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吴祥伟 ?? 证书编号:A*、浙交安B(23)G*

拟派安全负责人:张日叶 ?????证书编号:浙交安C21G*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佰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90日历天内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质量要求:合格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庆元县 (略)

备案单位: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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