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穆镇综合执法局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穆镇综合执法局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穆镇 (略) 房屋租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16:0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连顺、江悦 王兴卫(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184.(略)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秦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2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聚鑫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北仓镇北辰大厦5号楼9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略) |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穆镇 (略) 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XGY-2024-Q009)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一、项目编号:JXGY-2024-Q009 二、项目名称: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穆镇 (略) 房屋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王连顺、江悦 王兴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略).76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略) (略) 282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聚鑫 (略) 地址: (略) (略) 北仓镇北辰大厦5号楼902室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华 电 话:022-(略)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自2022年1月起,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已租用天物钢铁大厦4938.77平方米房屋用于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天穆镇 (略) 办公使用,房屋租赁期间,内部基础装修已按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天穆镇 (略) 既定设计方案实施,租赁房屋的视频监控、网络及其他弱电设备均已安装到位,且投入了一定的费用。同时该地点位于镇域 (略) 内,已被天穆镇居民及办事企业所熟悉,考虑到有利于正常办公业务开展,节约投入成本,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天穆镇 (略) 不便迁移。目前该房屋租赁合约即将到期,为保证办公地点的延续性,需继续 (略) 房屋用于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天穆镇 (略) 办公用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天津聚鑫 (略) 2024年12月27日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穆镇 (略) 房屋租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16:0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连顺、江悦 王兴卫(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184.(略)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秦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2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聚鑫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北仓镇北辰大厦5号楼9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略) |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穆镇 (略) 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XGY-2024-Q009)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一、项目编号:JXGY-2024-Q009 二、项目名称: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穆镇 (略) 房屋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王连顺、江悦 王兴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略).76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略) (略) 282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聚鑫 (略) 地址: (略) (略) 北仓镇北辰大厦5号楼902室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华 电 话:022-(略)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自2022年1月起, (略) (略) 天穆镇人民政府已租用天物钢铁大厦4938.77平方米房屋用于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天穆镇 (略) 办公使用,房屋租赁期间,内部基础装修已按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天穆镇 (略) 既定设计方案实施,租赁房屋的视频监控、网络及其他弱电设备均已安装到位,且投入了一定的费用。同时该地点位于镇域 (略) 内,已被天穆镇居民及办事企业所熟悉,考虑到有利于正常办公业务开展,节约投入成本,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天穆镇 (略) 不便迁移。目前该房屋租赁合约即将到期,为保证办公地点的延续性,需继续 (略) 房屋用于天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天穆镇 (略) 办公用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天津聚鑫 (略) 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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