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务服务中心食堂运维综合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新政务服务中心食堂运维综合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 (略) | (略)09J | (略) (略) 文峰 (略) 8号 | 94.33(均分制) | (略).56元 |
服务类 |
名称:新政务服务中心食堂运维综合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执行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执行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首签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采购人与成交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
张自美、李秋菊、殷琦
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略)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成交单位为小型企业。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108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姬晨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略) (略) 189号
联系人:花建祥
联系电话:051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建祥
电话:0514-(略)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 (略) | (略)09J | (略) (略) 文峰 (略) 8号 | 94.33(均分制) | (略).56元 |
服务类 |
名称:新政务服务中心食堂运维综合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执行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执行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首签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采购人与成交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
张自美、李秋菊、殷琦
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略)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成交单位为小型企业。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108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姬晨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略) (略) 189号
联系人:花建祥
联系电话:051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建祥
电话:0514-(略)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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